稿約

一、對稿件的要求

1.投稿方式及一般要求

  本刊採用線上投稿系統,院外作者投稿請通過系統附上論文作者貢獻聲明及授權書(可從網站下載),證明內容屬實、不涉及保密、無一稿兩投、署名無爭議等。對於有基金項目支持的稿件,投稿時將基金證明文件掃瞄或拍照後通過系統提交。

2.文體與篇幅

  論著、綜述類文稿字數(含圖表)一般不宜超過5000字;經驗交流類稿件,一般不宜超過3500字;病例報告不宜超過1500字。

3.題名及作者署名

  題目簡明、準確反映文章主題。中文題名一般以20個漢字以內為宜,最好不設副標題。盡量不使用縮略語。英文題名不宜超過10個實詞。中、英文題名含義應一致。作者姓名具體排序應在投稿前確定,附上通訊作者或第一作者的電郵地址,標註各作者的工作單位。

4.摘要

  臨床研究和經驗交流類文稿需附中、英文摘要。摘要內容應包括研究目的、方法、結果和結論,分別冠以“目的(Objective)”、“方法(Methods)”、“結果(Results)”和“結論(Conclusions)”小標題。

5.關鍵詞

  論著類文稿需標引2-5個中、英文關鍵詞。應盡量從美國 NLM 的 MeSH 數據庫中選取,其中文譯名可參照中國醫學科學院信息研究所編譯的《醫學主題詞注釋字順表》。各個關鍵詞之間用分號(;)分隔。每個英文關鍵詞第一個單詞首字母大寫。

6.圖表

  (1)圖片:圖片採用jpg格式,並分別按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後次序連續編碼。每幅圖片需冠有圖題和相應的說明。(2)表格:採用三橫綫表(頂綫、表頭綫、底綫),如遇有統計學處理內容(如 t 值、P 值等),則在此行上面加一條分界橫綫。圖片、表格或其中內容若引自其他文獻,應注明出處。

7.統計學方法

  (1)統計學符號:按GB 3358—1982《統計學名詞及符號》的有關規定,統計學符號一律采用斜體。(2)統計結果的解釋和表達:應寫明所用統計學方法的具體名稱(如:兩樣本均數的 t 檢驗、率/構成比(分布)的 x檢驗等),以及統計量的具體值。

8.參考文獻

  同一文獻作者不超過3人,全部著錄;超過3人,應僅著錄前3人,中文文獻後加“,等”字,英文文獻以“et al ”表示。作者姓名一律姓氏在前,名字在後,國外作者的名字採用首字母縮寫形式,縮寫名後不加縮寫點;不同作者姓名之間用逗號“,”隔開。外文期刊名稱用縮寫,以Index Medicus中的格式爲准;中文期刊用全名。每條參考文獻均須著錄起止頁。

9.基金資助或國家重大科研計劃項目

  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各類基金項目,應在文章首頁地腳以“基金項目:”作爲標識注明基金項目名稱,幷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。

10.醫學倫理

  若論文涉及的研究是以人爲研究對象時,作者需在“方法(Methods)”說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倫理委員會(單位性、地區性或國家性的)所制訂的倫理學標准,是否取得受試對象的知情同意,並應提供相應文件(如倫理委員會的審批證明書)。

11.文體

      接受繁體中文、英文投稿,題目、作者、摘要、關鍵詞的內容需中英對照。


二、稿件處理及注意事項

1.審稿與退稿

  本刊收到稿件後,約十個工作日內進行初審,如初審通過,將進入二審程序,約三十個工作日(視評審專家實際狀況)。稿件審理後,編輯部會根據審稿結果給作者發送錄用、退修或退稿通知。如六個月內未收到编辑部任何通知,作者可撤回稿件或改投他刊,但請先與编辑部聯系,作出說明。

2.稿件退修

  對於退修的稿件,作者應按期修回,如未按期修回且未作任何說明的稿件,編輯部有權按照退稿處理。

3.編輯權限

  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》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有關法規,本刊可對來稿做文字修改、删節。凡有涉及作者原意的修改,則提請作者考慮。

4.著作權轉讓

  來稿在《鏡湖醫學》錄用後,即視爲該稿件的著作權中的彙編權、發行權、印刷版及電子版的複印權、翻譯權以及在全世界範圍內信息網絡傳播權轉讓給本刊。數字版權由本刊許可有關數據庫和其網站使用。如未經編輯部書面許可,不得再以任何方式發表此文或允許第三方使用該論文。

5.對於一稿兩投及侵權的處理

  本刊譴責並抵制一稿兩投甚至多投行爲。一旦發現一稿兩投,將立即退稿。如發現來稿存在侵害第三人權利、違反學術倫理、學術造假等行為,概由投稿者負擔法律責任,本刊將按規定嚴肅處理。

 

 

 《鏡湖醫學》編輯部



发布日期:2023-04-24    浏览: 696